SERVICE
為投資者建築個案整體對市場分析、基地條件、規劃設計、施工計劃、利潤估算、財務計劃,做可行性之分析及建議,提供銀行作為優先核貸建築融資之參考。
為不動產之交易雙方,協助擬定公平、合理、合法之契約,並代為保管買方應繳之各項價款及賣方委託辦理之各項證件之服務,俟產權移轉完畢,再撥付價款給賣方,及交付房地權狀給買方,使雙方權益獲得保障。
政府陸續通過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並經由財政部核准成立辦理信託業務之公司(多為銀行之信託部門),並擔任不動產信託個案之受託人;在個案投資興建之初,即將土地信託予信託機構並依信託契約由建經公司擔任建照起造人名義管理,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獨立之特性,可排除其後之外來債權之干擾,對於銀行、地主及消費者均有保障。本公司可針對特定對象,就其相關之需要,接受信託之委任,為受託人之外,更可配合銀行,經由專戶控管、財務稽核、工程進度查核、營建管理等功能的運作,擔任積極管理的角色,使個案得以順利完工確保銀行之債權,並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依客戶委託就個案有關之財務規劃、運作與管理,作定期與不定期之財務稽核,提出完整報表俾隨時瞭解資金流向,控制成本,掌握利潤。
在有限的短時間內,對個案工程所需成本,提出一份粗略的估價,作為工程計劃經濟可行性分析的依據,以供業主作為是否執行該項工程之決策依據,同時了解執行時可能的資金需求,以便擬定財務計劃。
為達成上述目標,本公司於78年間責成工程部研究人員搜集全省的資料,包括各種型態的建築物,大約一百個案例,然後將這些案例分類(使用別、樓層)統計分析得到基本資料,再利用各地區所搜集的工作項目單價配合計算,而得到各個案例的預算,最後將這些資料彙總而得到建築物工程造價總表,嗣後每年再依據新的案例及物價調整持續更新資料庫。
於建設公司擬向銀行辦理融資時,受建設公司委託依其所提供的建築平面圖,立面圖,材料設備說明書等詳細研究後,考量有無特殊狀況需做調整,再對照建築物工程造價總表,評估個案每坪單位造價,以為銀行核貸建築融資之參考。